
每次家暴的新闻出来都有观众发出天真而残忍的疑问:她为什么不跑呢?You know what? That's a good question.所以我们现在就来认真地谈一谈她为什么不离开;并且让我们认真地想一想,到底该做些什么才有助于她离开。
家暴受害人不跑,在不同层面有不同角度可以去看待这个问题。
从个人/夫妻/家庭这个比较小和狭窄的层面,她不离开,可能是:
1、她根本没意识到这些行为是“家庭暴力”,是对她个人的不尊重和伤害,而不是什么“笨拙地表达爱意的方式”;这些伤害行为是违法甚至是犯罪,是应该被制止、被谴责、被拉去坐牢的。
2、她意识到了这种情况不对,但仍对男方抱有幻想,认为对方会改;又或者会认为“应该再给他一次机会”。
3、她对施暴者仍然有感情。我相信大部分情侣和夫妻一开始都是有感情的,但是家暴这种事情在前期的约会,或者在平常生活里不会那么快暴露出来。当这种行为产生的时候,女方一时半会儿反应不过来是很正常的,对施暴者有感情也是很正常的。此处参考王佳芝,虐恋也是爱。(当然我是不同意的)
4、她在经济和生活上存在障碍,难以独立生活。这是现实中阻碍受害人逃离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跑出去了之后怎么过活。
5、考虑到孩子而难以离开。很多女性担心自己虽然跑了,但是没办法带着孩子一起跑,那么孩子会不会变成施暴者的出气筒,所以为了孩子会一直隐忍。
从社会/制度/文化等更宏大的层面:
6、首先是最应该伸出援手的公安、妇联等政府组织无法给予任何有效支持。不仅如此,甚至会反过来被这个体系、被这个体系里的螺丝钉造成更大的伤害。
7、接下来是缺乏多样化的救助组织和渠道,没有NGO、中转站等组织可以提供公权力以外的帮助,比如暂时住上一段时间、帮助找工作等。
8、另外就是整个社会的文化氛围和传统观念都非常非常非常不支持女性“逃离”家庭。甚至连女方的娘家都不敢/不愿意/没有能力收留女方。李女士视频里提到王志安家暴的时候李女士的母亲就在旁边,但是岳母除了哭以外也没有其他办法。女性就是在这样,两边不是人。(这里没有指责岳母的意思!!!)(参考《倾城之恋》里白流苏离婚后在娘家受过得气,以及白老太太的无可奈何)
我研究生毕业的时候论文就是研究《反家暴法》的,开题的时候很激动,以为自己在做什么开天辟地的事情。然后越研究心越凉,因为中国的《反家暴法》基本上是废纸一张,作用大概和《宪法》差不多,就是个摆设。
《反家暴法》真正要落地,要执行下去,要切实帮助到家暴的受害人,需要一整套配套的制度、人员、设施、资金,还有观念。(观念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制度可以强推。想想计划生育和全民核酸)我这个人特别记仇,每到这个时候就会把我短暂的律师生涯中申请过的唯一一份“人身禁止令”这个case拿出来说,靠北老娘到处说。
简而言之就是男方带人去老家抢孩子未遂,女方这边证据确凿,就去申请禁止令。我们也确实申请到了,禁止男方在整个离婚诉讼期间靠近他的岳父岳母。因为小姑娘是跟着岳父岳母生活,所以不允许他靠近岳父母就变相地保护了小姑娘。而且按照法律规定我也不能去申请不允许父亲靠近孩子,毕竟这个时候离婚官司还在打,抚养权归谁还没有定论。
然后精彩的来了,男方申请了复议,好吧,复议也是丫的合法权利;复议庭的法官【严肃批评、教育】了男方,让他向法庭【口头保证】不再做出类似伤害孩子或者女方其他家庭成员的事情,然后【撤销】了禁止令。
好啊,多好,不仅为当年的“年度法治进步——签发了xxx张人身禁止令”做出了宝贵的贡献,我们特区就是法治进步、文明之光;还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没有进一步激化夫妻双方的矛盾,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真是法律人的骄傲啊,尚飨。
别他妈丢人了。
李女士自述的视频我也看了,我还要特别指出的一点,就是王志安借“抑郁症”来给李女士扣帽子、泼脏水、污名化的行为,这不仅是伤害了李女士一个人,也是污名化了整个抑郁症群体。要千万警惕父权话语下的“疯女人”,这是父权对女性的污名。
btw,就王这种货色,不会真有人到现在还觉得丫是民运之光吧?不会吧?不会吧? :0060:

柴静采访杨斌检察官的这期节目,真的非常非常好,我看了好几遍了,一定要来安利一下。
然后里面有一个超级好笑的片段,就是柴静问,有些人说你不应该辞职,留在体制内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结果杨斌说,李克强也在体制内,他位置比我高,他发挥了什么作用了吗?
:0120: :0120: 我真的……就这位检察官的反应之迅速、言辞之犀利、逻辑之严密,令我拜服。
不过玩笑归玩笑,我真的从这期节目和从杨斌检察官身上感受到了很多鼓励和启发。这样的一位有风骨、有节气的法律人,才是真的令人敬佩。希望有更多人知道这样一位法律人的存在。

我不是专门搞刑法的,但是关于这张图里提到的强奸罪的举证责任问题我有一点看法。
法院没有判董志民强奸,而是仅仅判了虐待罪成立,我个人认为主要是因为法院(当然法院上面是政府)仍然认为这桩婚姻是自愿、合法、有效的,哪怕女方当年是被拐卖来的。而且中国不存在所谓的“婚内强奸”,别管网上讨论的再热烈,我实务中从没见过有婚内强奸能顺利判刑的。当然有人认为这不合理,但是我现在说的不是应然而是实然,在中国实际上就是这么个情况,两个人结婚之后妻子默认同意丈夫所有的性要求。
所以如果法院、民政机关都不承认董志民和女方的“婚姻关系”本身不合法、不自愿,那么后面根本不可能判董志民强奸。甚至我说句难听话,就连判虐待罪成立也是因为这件事引起的舆论太大太恶劣,当地政府为了“平民愤”才不情不愿地判了董志民。原图里的观点也不知道是因为在墙内不敢说实话还是真的掉进了这个陷阱里,这甚至都扯不到举证责任的问题上去。而且还有帮检察院洗地的可能性。
前几天那个“收留”的新闻一出,我就看到有网友重提董志民案,那个网友说了一句话很一针见血。ta说,这次的新闻用了“收留”两个字,而上一次董志民被判了虐待罪,实际上政府的意思很明显,别把女的用铁链锁起来就行。
提醒大家时刻提防官方的洗脑和话术,切记不要落入官方的陷阱。





可能大家都知道但还是想写出来给自己留个备份。我觉得英语语法与其说是“语法”不如说是“句法”,就是造句规则,语法完全是围绕句子(sentence)展开的。同时一个句子有两样东西最要紧,一个是动词,一个是结构。
一个句子要表达含义,需要主语(subject)和动词(verb),最简单的解释就是“谁是啥/谁干了啥”,这里的“谁”就是主语,通常是名词(noun)或者名词性成分,而“是啥/干了啥”就是动作,通常是动词,也可以是be动词。然后,冠词和形容词都是修饰名词的,单数复数、代词、主谓一致等等,名词这块其实规则不多。
而动词的名堂就多了,比如时态,动作是发生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是完成还是正在进行,是主动还是被动等等。另外副词则修饰动词,比如表程度、表时间、表原因、表地点、表条件等等等等,都是用来修饰动词(动作)的。
而动词本身由于它的性质有及物和不及物,让句子产生了五大句型,什么主谓宾、主谓宾补、主谓双宾等等。
和句型同样重要的还有句子结构。在这里得先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短语”,如果有一个东西它没有主语和动词,但依旧表达了一些意思,那么它是短语。
而在有主语和动词时,它是“从句”。当一个从句本身的结构完整、意思也完整时,这个从句叫独立从句,它自己本身就可以成为一个句子。而当一个从句虽然有主语和动词,但它的意思并不完整,那么我们叫它非独立从句,它需要和其他从句组合在一起,意思完整后,才成为一个句子。
由此产生句子结构:
1、simple sentence,就是只有一个主语和一个相应的动词;
2、compound sentence,是指这个句子含有两个或以上非独立从句,这些非独立从句用连接词比如and、but、so等连接;
3、complex sentence,是指这个句子由1个以上的非独立+独立从句构成;
4、compound--complex sentence,是指一个句子里有2个或以上的非独立从句,同时还有1个以上的独立从句,它们之间由连接词连接。
然后搞懂这些,再看那些名词从句、形容词从句啥啥的,就很简单了,要学的只是造句规则,比如用什么连接词、删掉哪一部分、或者怎么换位置。
我自己是苦语法多年,虽然从初中就开始学英语,但语法感觉从来没理顺过。我之前复习雅思的时候硬着头皮看完了collins那一套English for exams里的语法,我真的觉得比国内那些用中文写的英语语法书好懂多了。然后最近上语言班,老师一两句话就能把一个知识点讲清楚。当然,不排除我年纪大了理解力强了,而且毕竟是有基础的。
不知道有多少象友跟我一样对学语法有困难,我现在觉得从句子入手比国内上来就讲冠词要科学得多。先把框架搭起来,然后不管是学语法还是做题还在读其他的英语材料,都属于积累的过程。如果不是完完全全的零基础,同时又有出国打算的话,不妨重新把英语捡起来。如果短期内要备考,那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啃语法、刷题。如果还有时间,可以先从读童书、听ESL播客开始培养语感。另外就是建议大家都重新学一下音标,真的,学音标一本万利,一揽子提高听力和口语两科。谁学谁知道。











@RottingStrawberry 我觉得荣格那本《逃避自由》可以解释这个现象,因为选择意味着明白自己真正的需求、做出选择和取舍、勇敢做出决定并且自己承担后果,而把事情都抛给别人就可以免除自己做决定的那种沉重了。一旦这个事情没有work out,还可以把锅都甩到别人身上,自己还能占领道德制高点。荣格这本书挺好的,板儿板儿有空可以了解下。



早年豆瓣也是出过一些传奇事件的。应该是2020年吧,吉林的“云茶叶蛋”事件,海内外的豆友们真的集资给那位老奶奶买了套房。现在这个豆友卷毛的坏蛋去云南大理救助流浪狗了,仍然是传奇般的存在。接下来就是21年12月31号晚上豆友老袁救了被人遗弃的折耳猫柯镇恶的事情。老袁前前后后在豆瓣募捐了2万多块钱,硬是把这只猫从鬼门关拉回来了,而那个时候老袁自己也病着。这只猫是个折耳,被遗弃的时候已经发病了,老袁发现它的时候,它在北京城里一条车水马龙的主路上,它浑身都被人涂了胶水,眼还是瞎的。老袁那天也是巧,不知道吃了什么过敏了,临时开车出门买药,在路上遇到它。一开始也不想管,但心里过不去,最后还是决定带猫去医院看看,看看能不能救活。然后她发现这猫的求生意志特别顽强,只要给它放粮它就吃,哪怕吃完就吐,吐完再吃。老袁那一刻完全被打动了,决定不管花多少钱也要治。但真治起来才发现这猫一身毛病,治疗费是无底洞,她家人还不同意治猫。没奈何只好上豆瓣化缘。豆友们前后捐了2万多,都用在这猫身上了。老袁也是白天要上班,还要去看猫,熬夜把捐款和花销的明细整理出来给大家公示。前几天看老袁发照片,小柯现在还活着呢,性情温和了很多。真是了不起啊,老袁和小柯都了不起。老袁说她之所以给猫起名柯镇恶,就是因为这猫又眼瞎脾气又坏,刚开始不停的咬人哈人。现在就变成小柯了,啊,真好。我当时也捐钱了,还挺与有荣焉的 :0120:


在国内做流浪动物救助这个事,我觉得意愿和能力缺一不可。我不主张任何人为了做救助而影响自己的生活,甚至搞的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我们不可能拯救所有的猫,正如同我们不可能拯救所有的人。但这不代表我们就什么都做不了,或者说既然无法拯救所有的猫那我们干脆就放弃吧。所以希望我上面这些内容不会触发大家的某些情绪。这些惨状不是我们任何一个人造成的,我们也没有义务去背负这些,但我们还是可以做一点事情。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北京的那位救助小屋的主理人,在救助过程中也遇到过很多困难。最常见的就是投喂点附近的居民会去把粮碗水碗扔掉,把冬天或者下雨天给猫搭的窝扔掉。
还有一次闹的最大的就是她租房作为救助小屋的那栋老家属楼,有一户人家跟她不睦,据说是之前有过矛盾的,那家人就反复向居委会投诉说她家有异味儿,还说养猫不卫生,一定要居委会赶她走。也是周旋了很久才把这件事平服下来。
总之真的是很难,很难很难。像我们这种出几个钱的是最轻松的,真正的脏活累活还有那些责任压力都是她们在扛。但是这些事情我必须说出来,不能让他们的辛苦白费,也不能被埋没了。

啊立法方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行民法典里对“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认定和分配的问题。大家不知道听没听说今年上半年有一个很荒唐的事情,大概是一个人在体育馆打羽毛球,被一只跑过他脚边的流浪猫畔了一下,这个人摔伤了。后来他起诉了体育馆和这只流浪猫的投喂人,投喂人也是体育馆的员工,最后法院判这个投喂人赔20万。
大概新闻就是这样,其实这个事情疑点非常非常多。首先猫怎么可能从人脚下跑过去,猫没等人靠近就远远跑开了好嘛!!而且在体育馆里面打羽毛球,又不是在什么野外的草地上。但是国内“按闹分配”的传统也是根深蒂固的,法官为了息事宁人(呸),通常会做这种无耻的裁判。这就是一个非常坏的示范效应,堪比06年南京彭宇案。“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我常常想这个法官不知道怎么说出这句话的,这他爹的是人话吗?这个法官还算人吗?但是水的源头就已经这么被污染了。所以现在单纯的投放猫粮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比如你定期去喂的猫把别人咬伤了抓伤了,哪怕是那人手贱自己去逗猫,法律上这属于“被害人故意”,通常情况下这是法定的免责事由,但是一旦闹到法院,或者这人纠结一群人来骚扰投喂人,大部分人都受不了。现在成了你要喂你就领回自己家去。这也反过来导致善良的人想做点善事难如登天。好人难以生存,而坏人总是可以更坏。
有时候想想也真是觉得够了。心好累。

看大家因为罗小黑的事情讨论猫咪弃养/放归的争论,有些象友可能长期在国外生活,不了解国内目前流浪动物(特指猫和狗)的生存状况。首先国内有些地区是有吃狗肉的传统的,而且国内也有一条完整的地下产业链,那就是抓猫狗然后当食用型肉类卖出去。这种抓猫狗的通常就是抓流浪猫流浪狗,包括那些因为主人没有看严实走丢的,比如遛狗不拴绳、养猫不封窗,只要走到街上去,就有可能会被抓走杀掉。这两年经常有新闻,某某地截获了一辆“猫车”或者“狗车”,不过大家不要去看图片了,非常非常惨的。
然后来说一说中国的流浪动物救助的现状,先声明我没有做过任何调查,仅仅是我的观察和了解。就我了解像深圳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会有一些民间的救助组织,他们有志愿者、有合作的动物医院和兽医师、也有知识和技术,会定期组织tnr和领养。深圳有一个“深圳猫网”的组织,算是比较规范的,我当时领养小猫就是在通过深圳猫网。我和领养人是签了协议的,但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可以说这份协议在国内没有任何意义,纯纯的防君子不防小人。救助人还跟我说他们救助圈有个潜规则是不接受单独的男性领养人,因为根据他们的经验男性领养人大概率都不负责任。
插一句,我要很自豪地说我救助人说我是她遇到的最负责任的领养人,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不是)救助人这个月估计已经生宝宝了,改天问候下她。
除了深圳猫网这种,还有一种模式就是个人运营的“救助小屋”已经野外投喂。我加了一个北京的救助小屋的微信群,这位救助人的方式是自己租房,里面安置了十几只猫,每天下午她下班后要去喂粮、铲屎。工作人员就她和她妹妹,两人轮流去,实在没时间的话会找人帮忙。另外她们还有几个固定的投喂点,基本上都是一次5斤、8斤的放,附近的流浪猫会来吃,能保证饿不死以及不用吃垃圾。还有就是她们会带猫去绝育。我在微博关注了几位深圳的个人救助人,也是这个模式。他们的资金来源,用北京这位救助小屋的主理人的话来说,就是“化缘”。她在微信群晒过账单,每月的开支基本上就是房租+猫粮+药品,一个月要2万左右,全靠各位云救助人捐钱。而她和她妹妹是完完全全的无偿劳动力。去年冬天那么冷,她有时候加班,下班已经快十点了,照样要去放粮,要去小屋打扫卫生……我真的除了每个月打200块钱也没别的办法了。
目前国内还有流浪动物救助基金会,我有一个自动捐款的项目是每月29元。但是基金会吧我其实还是不太放心,毕竟连救人的红十字会都是那样。所以这一项就只有这29,一点心意吧。
目前在国内做救助最艰难的一点,还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整个大环境对这种救助都非常抵触非常不友好。别说微博那种粪坑,就算豆瓣这种用户素质相对高一点的、观念先进一点的,遇到有豆友为了救猫救狗而募捐的,都有很多人说风凉话,无非就是那句“人都没饭吃还管猫”。还有更惨烈的就是一些人在现实里也会虐猫虐狗,或者假借领养的名义带回去虐待的。国内虐猫虐狗也是个产业,有人花钱买这种视频的。
我了解到的基本上就是这样。另外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老家在农村,我奶奶村子里有几只流浪猫,没人喂,也是靠在农民家院子里偷垃圾或者剩饭吃。我喂了几个月,一开始是把我猫不吃的零食和粮带回去给它们吃。喂过几次它们就记得我了,我爸的车一回去它们过一会儿就会来。后来实在不忍心,专门找了几个盒子,分别装水装粮。然后很快我奶奶就表示了不满,不让我喂,我就把粮端到其他地方喂。现在我走了,又没人喂了。我妈很讨厌回老家,所以我也不想强迫她回去喂猫。我爸爸是不敢反抗我爷爷奶奶的,指望不上他,呸。
另外国内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人认为猫不吉利,所以不仅不会喂,反而会赶走。比如我奶奶就是这样的,她会拿扫帚打猫,直到猫跑开。
所以像罗小黑那种,从小奶猫时期捡回家养着,养上几个月发现这个猫很调皮或者不亲人或者纯粹就是嫌麻烦,就再把它领出去“放归”,我是不接受这种屁话的。像这种情况,这个猫基本上在外面是活不了的。几个月大的猫正是调皮的时候,这很难预料到吗?你3、5岁的时候不也天天在家调皮捣蛋吗?而且这类猫被人养惯了,它出去找不到吃的,也打不过其他猫。母猫再大一点就会一窝接一窝生,而母猫身体不好的情况下小猫情况也不会好,多得是生了5678只结果只活下来2、3只的情况。而公猫会打架、占地盘,打输的如果伤太重就会慢慢死掉,因为伤口会感染、化脓。我家小猫被救助人发现的时候脚上就有伤,如果不是救助人救了它,它绝活不过22年冬天,那个冬天深圳连续冷了两周。
罗小黑这种,就是弃养,别给自己找补说什么“放归”了。不负责任就是不负责任,怎么洗也没用。
国内目前流浪动物的生存状态,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大城市可能稍微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去。小城市和农村大概就是地狱级别了。像我老家那种5678线内地城市,连个像样的救助组织都没有,给流浪猫做绝育全靠市民的良心。我闺蜜她妈就有三四只流浪猫,都是救助了之后没办法处理,只好自己养着,自我安慰“不就是多一双筷子的事儿,还不用上学”。哦对了,我们家属院也有两只流浪猫,常年盘踞在后院,我喂的时候都是偷偷摸摸的,生怕别人看见来问我。我妈现在偶尔会喂一下,顶多就维持个饿不死。我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能让我家小猫走丢了,我爸还用这个开玩笑,我说我过两年要接小猫来加拿大的,它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就重新找个人给你养老吧。我爸就闭嘴了。
所以怎么讲呢,反正国内现在是文明的人已经非常非常文明了,而愚昧落后的那帮人,也确实还在吃狗吃猫。吃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毕竟人也曾经是大牲口、两脚羊。其实我真希望我可以做一点什么,哪怕国际领养也可以,救得一只算一只。我今天回来的路上看到一只松鼠在人行道边的桑树上吃桑葚,好不惬意,一瞬间竟然有点心酸,唉。



@jiangxiaxiaxia 其实药品紧缺的时期就算过了一点点保质期也没关系……但是平时还是不要这样。说起来我那瓶受潮的维生素b我也吃了一个多月,也没啥事儿,后来新买了一瓶就没吃那个了 :0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