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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道德绑架,但“新闻”标题应为:一男子在街心公园故意伤人

昨儿午后在街心公园跑步。在小径上转过一个近乎九十度的拐角,从左侧种着树的土地上冲出一个五六岁(六七岁?)的小男孩儿,我尝试偏右躲闪,偏巧他也做出同样反应但又立刻往回跳步,因此我俩擦身而过。但就在我以为这不过是一段常见的插曲继续前进时,身后一阵风,我感到一头猛兽将我狠狠扑倒在地,身体左侧撞在万幸铺着塑胶跑道的小径上,惊恐和疼痛如慢动作般放大袭来,同时,那头猛兽在惯性的作用下从我左侧把自己也狠狠摔倒在土地上,还打了个滚儿。等我反应过来时,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滚成了身体冲右躺在地上的状态。我仰着头,看到猛兽已经起身朝我走来,一边吼叫着:你为什么推我孩子!我还懵着一时起不来,但看他大有一旦我反应不当就要踢我脑袋的架势,挣扎着爬起来,猛兽逼近。危急之时,一位大爷从三岔口的一道赶过来喝止他:你要干吗?我看到了是你推她!接下来猛兽一边逼问我为什么推他孩子,一边要跟挺身而出的大爷干架。

孩子妈从别处赶过来,很明显她刚才什么也没看到,以至于第一句是惊讶地问她的超雄(满身土)是怎么了。在稍微明白后,她立刻站好队,开始代言“我们”看到了你推我们孩子。(事后回想,活了四十岁终于见到神经病的我可能开启了防御机制,因为太过震惊而忍不住傻笑,因为不能相信父母如此爱孩子而忍不住冷笑。)在不得不回答为什么推孩子时,我努力回忆记得的最后情节,坚决拒绝承认“推”这个带有明显意图的指控,描述了当时可能发生的情况并说最多是下意识用手碰到小孩儿,但具体不记得了需要看监控。但这个陈述被他们当成了认罪后原地反悔,罪加一等。

反复拉扯(非身体接触)过程中,公园保安来了,问小孩儿有没有被推倒和受伤。小孩儿摇头。我苦笑:被推倒的是我。(超雄又竖起了拳头。)由于我被推摔有目击证人,帽子和耳机都摔掉了,凶手自己也一身土,保安似乎更关心我有没有受伤。我说没事儿,无非是疼;我就不信了,我要是个大汉,他刚才敢这么推。超雄开始即兴创作:之前在那边儿你就撞我们家孩子一次了,我就没理你,你还来劲了!我大受震撼:你说谎!(向戏剧之神发誓)这是我第一次碰见你们。当妈的再再言“我们”看到了你推。我敬告:您可别说“我们”,您刚才什么都没看见。退一万步,我就是真下意识碰到了,你们何至于此?了不起的父母:至于至于就至于!我们孩子我当然得……你以后不会有孩子吗?等你有了孩子你……最后一代终于迎来了自己的台词时刻(一脸骄傲):我不会有孩子。我不会有孩子。我不会有孩子。(怕被打忍住没说:您这种爱孩子的方式还真难保您能亲眼见到孩子成年……)

保安希望息事宁人,那家人曾说要看监控但也没坚持,我虽然很想看底发生了什么可其实比他们更希望早点儿结束这场闹剧。因为我爸也在公园遛弯儿,他拄拐走得慢,我很怕一会儿他过来撞见,他们再看到老弱病残更好欺负。他们要求我为我(至少没有主观意图)做过的事情道歉,我说我我可以为吓着孩子了道歉,那你会为推倒我道歉吗?(超雄又开始骂骂咧咧。)我笑容可掬地探向小孩儿:如果我刚才吓着你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但我希望你不要跟你爸妈学——话音未落,我已经感到猛兽的骚动,转脸笑对他。这已经是我能做到的最大让步,哦不,最大反抗?超雄表达了对我的伪善道歉的问候(脏话省略):如果我跟你说对不起请你以后跑步带着眼睛,你能接受吗?我快笑死:我接受啊,完全接受。猛兽落入了陷阱,没法儿再说什么了,本阿Q认为。

后来我去监控室要求看监控(路上看到那家人还在,男的出公园一会儿又回来了,看来就住在附近),我太想知道我到底做了什么要被这样对待,哪怕真的碰到了小孩儿也能让我觉得自己没那么冤。(已经听闻此事的监控室)保安对我的逻辑感到不可思议:就算是碰了推了,你不是故意的,孩子也没事儿,这家长也不应该这么对你啊!但我这时还没明白人家比我拎得清,只顾得可惜那个有可能拍到的摄像头已经坏了好久了。从旁的只能看到围观人群……

回家一说,爸妈脸色都变了,问我:为什么不报警?!(看到我拍下那一家远去的背影:那个男的这么壮!他都没想到你这么不禁推,所以把自己摔得那么惨……)我这才回过点儿味儿来。就在那个九十度拐角的另一头,我曾经拍下露阴癖的照片儿并报警(拜有效摄像头所赐抓住了并行拘)。但是昨天那漫长的短短十分钟,我一秒钟都没有想起报警,不,甚至在那对夫妻提过一句要报警的时候,我也没有想过到底谁才更应该报警。从听到他第一声吼叫开始,我就陷入了一场道德绑架,从头到尾乃至后来,尤其是在得知摄像头无效后,我头上都永恒地悬着一把“万一我真的不小心碰到了孩子”的剑:我感到自己理亏,我害怕自己有愧,如果我在道德上不是无暇的,我但愿自己摔得不冤。

我完全没想起,即使没有妥善地躲避孩子也不犯法,但是在公共场所将毫无防备的我推倒/扑倒/打倒并进行言语和肢体威胁的那个人,是故意伤害。本质上,这和唐山烧烤店打人、西安地铁扒衣服一样是针对(客观弱势)女性的暴力,只是我尚可“庆幸”其程度较为“文明”。后知后觉的下场,是在身体疼痛之外,又陷入了没能报警正面应对伤害的悔恨和没能识破道德绑架的自我厌恶中。

孩子为大,为了孩子可以不顾一切。这是少数人的选择,也请少数人自行承担。其实那孩子挺好的,在我两眼难以聚焦找不到耳机掉到哪里时给我指了方向。(后来才发现耳机摔得接触不良了,双重无妄之灾。)但我遗憾他爹给他做出了糟糕的榜样,使中国本就不乐观的未来的有毒男子气概的浓度又多了一丝升高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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