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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lv@m.cmx.im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爱情需要,甚至是非常需要心智的参与、理性的参与、觉知的参与,一个人的爱情应当和她的情绪感受一样能够被“说得清楚”。爱情中当然有晕头转向的部分,但这部分应该是有觉察且可控的。对自己真实的情感有越少的羞耻感、越少的抵抗,心理上有越少的防御机制用于继续早年稀巴烂关系的强迫性重复,就越能够轻松地实现这一点。

盲目的爱情、致命的吸引、迷恋与痛苦交织的上瘾体验,本质上是个人的情感课题没有得到解决,而寄希望于在相似的体验中、在相似的人身上“扳回一城”。潜意识就是命运,它总是能够得偿所愿,所以行为的结果即是潜意识的目的。关系中的极端情绪几乎统统指向破坏关系,以此印证自己依据早年体验得出的结论:我是被忽视的、我是争取不到爱的、我是被厌恶的,等等。

再回过头来想,为什么我们有那么多的酸腐诗文,尤其是那么多的男诗人,乐此不疲地强调和美化女性身上爱情的盲目性?朋友们,因为这样会比较好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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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于再进一步说,我觉得很多人对于“爱情”的定义都是值得再思考的。常听到一种论调说,过日子结婚不能找自己最“爱”的,而要选最“合适”的。这里的“爱”,从这种对比描述中可以想见,指的是那种盲目的、迷幻的、不知所云的冲动情感。它让人迷失自我,让人趋于毁灭,但这种东西实际上应该叫做创伤性联结。全心全意、倾尽所有,表面上是自己“爱到不聪明”,是“为了你好”,其实是将自己早年未实现的愿望、未满足的需求,甚至人生责任一并打包捆绑甩在另外一个人身上。这不是爱情,这是从养育者那里继承而来的畸形关系模式。

为什么不能把简简单单的、让自己每一天都过得更开心的关系称为爱情?因为无法接受幻想的破灭。大家对爱情赋予的期望太多了,想用爱情来确认自己的存在,想借爱情建立自己的价值,甚至想让它承担起找寻和实现自己人生意义的责任,但这些统统都是个人而非爱情的义务。爱情能做的实际上很少,它的形态就只是像两个小朋友每天约好放学后一起在公园玩,玩到其中一方不能再赴约为止。生命不能永恒,爱情也非全能,此间的快乐就是我们唯一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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